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15-12-31 点击:1105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瑞普(天津)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申报的硫酸头孢喹肟乳房注入剂(干乳期)等2个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等2家单位申报的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O/MYA98/BY/2010株)兽药变更注册,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同品种兽药质量标准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
2.试行规程
3.质量标准
4.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部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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