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9号)

更新时间:2015-11-18 点击:1554

发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 2015-11-1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9号
实施日期: 2015-11-10
状       态: 现行
备       注:

  现公布《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局长 张茅

  2015年11月10日

  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适应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现决定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3号)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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