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15-11-11 点击:96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部属有关事业单位,中国农科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
秋冬季是流感高发季节,为进一步做好H7N9流感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测预警。各地要按照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要求,结合全国家禽H7N9流感剔除计划,认真做好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发现、清除家禽养殖、市场流通等重点环节存在的隐患。出现人感染病例的地区,要加强患者所在地及周边地区活禽市场和养禽场的监测排查。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要继续跟踪病毒变异情况,加大病毒生物学特性等研究力度,强化防控技术支撑。
二、强化活禽市场防疫管理和活禽调运监管。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强化活禽市场防疫管理,落实定期休市、消毒等制度。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跨省调运家禽的检疫监管。对跨省调运的种禽种雏,要严格执行到达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
三、加强部门协作。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与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严格源头控制,强化措施联动,有效开展防控工作。
四、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应急防控管理,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检出动物H7N9阳性样品,要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置并开展追踪调查。
五、加强宣传和信息发布。要继续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原则,定期发布防控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引导社会公众科学理性消费禽类产品。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11月5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