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关于管理体系认证标准换版工作安排的公告(2015年第30号)

更新时间:2015-10-08 点击:1090

发布单位: 国家认监委
发布日期: 2015-09-2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2015年第30号
实施日期: 2015-09-28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为做好管理体系认证标准换版工作,确保获证组织能够及时获得新版标准认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国家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领域内,具备该领域批准资格的认证机构,可在新版国际标准发布实施之后至新版国家标准发布实施之前的时间段内,向客户颁发以新版国际标准作为认证依据的认证证书。在新版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后,认证机构应依据国家标准对认证过程进行复核,确保在整个认证过程中对新版标准要求理解实施准确到位,对符合新版国家标准要求的,在第一次监督后换发认证依据标准为新版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认证证书;对不符合新版国家标准要求的,应及时做出暂停或撤销处理。

  二、新版标准的转换期,按照相关国际组织的统一安排施行。

  三、在标准换版过程中,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要明确注册审核员转换要求,做好审核员转换工作,确保审核员具有按照新版标准审核所需的知识和能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要结合国际认可论坛(IAF)的统一要求,根据我国认证机构工作实际,制定标准换版工作方案,开展认可证书的换证工作。在新版国际标准发布实施之后至新版国家标准发布实施之前的时间段内, CNAS可对依据新版国际标准开展认证的认证机构进行认可。

  国家认监委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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