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台湾葡萄输往大陆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5年第68号)

来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更新时间:2015-06-11 点击:1211

发布单位:质检总局
发布日期: 2015-06-0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2015年第68号
实施日期: 2015-06-09
状       态: 现行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在《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框架下,两岸有关方面通过开展台湾葡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产地考察和技术会商,就《台湾葡萄输往大陆检验检疫管理规范》达成一致,台湾葡萄获得输往大陆检疫准入资格。即日起,允许符合《台湾葡萄输往大陆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台湾葡萄输往大陆。

  附件:台湾葡萄输往大陆植物检验检疫要求

  质检总局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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