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调整工作范围征求意见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4-09-30 点击:1002

发布单位: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4-09-29
失效/废止日期: 2014-10-29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14-09-29
状       态: 失效/废止
备       注: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拟将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16)的工作范围调整为:负责兽医食品卫生质量及检验、畜禽屠宰厂(场)建设、屠宰厂(场)分级、屠宰车间和流水线设计、畜禽屠宰及加工技术、屠宰加工流程及工艺、屠宰及肉制品加工设施设备、无害化处理设备及工艺技术、非食用动物产品加工处理等专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现将该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可将意见建议以电子版形式反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反馈意见邮箱:

  国家标准委农业食品标准部:yanhg@sac.gov.cn

  国家标准委综合业务管理部: zhaoy@sac.gov.cn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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