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无公害农产品审查工作质量督导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农质安函[2014]125号)

更新时间:2014-09-28 点击:1239

发布单位: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发布日期: 2014-09-26
失效/废止日期: 2014-10-31
发布文号:农质安函[2014]125号
实施日期: 2014-09-26
状       态: 失效/废止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安全中心:

  为贯彻落实今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暨“三品一标”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建立初审工作质量督导检查制度,适时对各地现场检查、审查审核、材料存档等情况开展督导抽查”要求,进一步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审查工作,提高省级工作机构初审工作质量,结合《全国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省级工作机构工作考评办法(试行)》,我中心组织起草了《无公害农产品审查工作质量督导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和建议,请于2014年10月底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中心审核处,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如无意见建议,也请于征求意见截止日期前反馈告知。

  电 话:010-62191434 传 真:010-62191434 电子信箱:aqscshc@163.com

  附件

  关于征求对《无公害农产品审查工作质量督导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14年9年26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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