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农办办[2014]36号)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14-08-15 点击:929

发布单位:农业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4-08-1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农办办[2014]36号
实施日期: 2014-08-13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机、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办),部机关有关司局:

  2014年10月2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以下简称《决定》),其中,涉及农业部门12个项目(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认真落实《决定》精神及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取消下放及调整或明确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后续衔接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无缝衔接,平稳过渡。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农业部部分)

  2.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农业部部分)

  3.国务院决定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农业部门部分)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11月21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