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家禽H7N9流感剔除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14]22号)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14-06-27 点击:1172

发布单位:农业部
发布日期: 2014-06-2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农医发[2014]22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部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对工作,及时发现、剔除家禽H7N9流感病毒,切实保障养禽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要求,农业部制定了《全国家禽H7N9流感剔除计划》(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于2014年7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农业部兽医局。

  农业部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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