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关于《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更新时间:2014-06-09 点击:4221

发布单位:国家工商总局
发布日期: 2014-06-06
失效/废止日期: 2014-07-07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14-06-06
状       态: 失效/废止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转变市场监管方式,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促进社会共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决定的规定,国家工商总局起草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ic.gov.cn),通过首页右侧“规章草案征求意见”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邮编100820)。

  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gszqyj@saic.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7日。

  工商总局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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