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04-16 点击:1139
各有关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检测机构:
根据《绿色食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中心《关于做好绿色食品检测机构委托合同续签工作的通知》(中绿科[2013]122号)要求,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合肥)等3家检测机构(详见附表),由于近年来未承担绿色食品检测业务、委托合同到期未提出续签申请及机构体制变化(分拆)等原因,经与相关省级工作机构充分沟通,决定取消其绿色食品检测机构资格,终止业务委托。
特此通知。
附件:取消委托的绿色食品检测机构名单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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