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要求进一步突出监管重点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

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更新时间:2014-03-17 点击:806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 2014-02-2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各地认真贯彻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继续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严肃处置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会议指出,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我们所面临的监管要求更高、风险隐患更大、目标任务更重。面对当前的食品安全形势和日益艰巨的监管任务,食品安全将各部门要保持清醒头脑,变挑战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攻坚克难、迎难而上,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方法,切实把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做得更好。

  会议要求各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针对消费量大的重点食品、安全隐患多的重点区域、反映突出的重点问题和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紧紧围绕“三重一大”,集中力量抓好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

  一是继续抓好重点食品的专项整治。各地要紧紧围绕重点食品,突出抓好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饮料、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的专项整治活动,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专项整治要从生产许可、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市场流通等各个环节,排查风险、整治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改进生产条件,从源头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特别是要进一步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企业监督检查、流通销售等一系列加严措施,抓好落实,确保今年5月31日前全部完成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和再审核工作。

  二是继续抓好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各地要紧紧围绕重点区域,突出抓好对食品问题多发区、食品生产集聚区、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示范区等区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清理规范行动,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各地要切实把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小超市等纳入监管视野,制定有效的监管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科学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三是继续抓好重点问题的专项整治。各地要围绕专项整治任务,紧紧抓住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的重点问题,继续加大日常监管和整治力度。同时,还要继续加大监督抽检和治理力度,督促企业改进工艺管理、严格质量控制,科学防范安全风险。

  四是继续抓好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各地要紧紧围绕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大型聚餐场所和大型食品批发零售场所,制定落实方案、细化监管措施,强化日常监管的力度,把监管任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重点要在发挥大型食品企业示范带头作用上下功夫,在大力培育和保护食品品牌上做文章,鼓励和引导大型企业积极争创食品品牌,用品牌保证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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