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农办发[2013]9号)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13-12-16 点击:1141

发布单位:农业部
发布日期: 2013-12-0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农办发[2013]9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部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着力加强和改进我部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农业部门公信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农业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

  紧紧围绕中央部署和部党组中心工作,以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为重点,切实加强我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使新闻发布工作成为一项制度性安排。积极参加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组织的新闻发布会,我部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每年出席一次,部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至少每季度出席一次。坚持我部“定时定点”新闻发布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各司局每年至少派一名司局领导出席一次部新闻办公室组织的新闻发布会。进一步增强新闻发布会的计划性,每年年底前提出下年度新闻发布会的计划安排。精心策划新闻发布会主题,切实增强新闻发布的时效性、针对性。进一步规范新闻发布会流程,创新新闻发布形式,不断提升新闻发布会的质量和水平。

  二、充分发挥农业部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

  切实加强农业部网站建设和管理,拓展网站功能,丰富栏目设置,把农业部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紧紧围绕我部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通过部长信箱、网上信访等栏目,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开设公众问答栏目,积极开展在线访谈,及时回应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要在农业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重要政策出台后,要针对公众关切,及时在农业部网站发布解读信息。完善在线办事功能,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

  三、建立健全涉农舆情回应机制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办公厅、信息中心要着力加强涉农舆情的监测和报告,并协调相关司局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科学有效引导舆论。各司局要指派专人监测舆情,第一时间发现涉及本司局、本行业的热点敏感信息,以及对我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及时核实情况,提出处置意见和措施,并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消除谣言,最大限度地减少不良信息造成的负面影响。做好热点问题答问材料的日常维护与更新,认真核实重要数字、观点和事实,确保回应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加大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力度,在更为广泛的渠道中发布信息,积极引导构建理性讨论的网络舆论环境。

  四、积极开展专家解读工作

  充分发挥农业专家在政策解读、科普宣传和舆论引导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专家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行业特点,加强与本司局工作领域内专家的沟通和交流。在重要政策、热点问题的信息发布中,及时向专家通报相关情况,协助专家全面了解客观事实。积极邀请专家出席吹风会、通气会、新闻发布会,从专业角度向媒体和公众进行解读。

  五、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在扎实做好主动公开的同时,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行为,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承办司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特别是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申请事项,要加强综合分析和科学研判,建立会商机制,做到答复意见依法有据、内容准确、表述严谨。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切实防止出现失泄密问题。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申请人要求形式予以答复,并做好答复后的舆情监测和应对预案。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新闻发布实效,在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推进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常态化,确保农业农村经济政策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司局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逐级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队伍建设,把工作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配置到关键岗位,并为相关人员参加重要会议、掌握信息提供便利条件。定期组织新闻发言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舆情监测人员、答问材料编写人员、网络工作人员等开展培训。把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列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指导,继续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作为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明确绩效指标,严格考核评估,强化过程管理,抓好贯彻落实,推动我部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质量和水平持续提升。

  农业部

  2013年12月9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