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花生机械化生产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13]37号)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13-09-13 点击:738

发布单位:农业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3-09-0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农办机[2013]37号
实施日期: 2013-09-06
状       态: 现行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其他有关单位:

  花生是我国重要的油料作物,对于保障我国食用植物油供给具有重要作用。为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提高花生机械化生产的科技含量,促进花生标准化种植、轻简化作业、规模化生产,我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提出了花生机械化生产技术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技术指导意见”),现予以印发。

  请各地在技术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技术内容,探索全程机械化的合理生产模式,完善适宜本地区的花生机械化生产技术体系和作业规范,围绕花生机械化生产的薄弱环节,开展试验、示范,强化技术指导,不断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推动花生产业健康发展。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9月6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