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农药等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单的公告》(质检总局2013年第23号公告)

来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更新时间:2013-02-26 点击:740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 2013-02-0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质检总局2013年第23号公告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和《国家质检总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5号)的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新颁标准、国家产业政策等有关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对农药等相关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部分具体要求进行了修订。现将农药等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农药等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单

  质检总局

  201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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