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2013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13]5号)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13-02-26 点击:868

发布单位:农业部
发布日期: 2013-02-1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农医发[2013]5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工作,保证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我部制定了《2013年度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

  201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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