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对程海螺旋藻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质检总局2007年第199号公告)

来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更新时间:2013-02-06 点击:1093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 2007-12-2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质检总局2007年第199号公告
实施日期: 2007-12-24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程海螺旋藻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程海螺旋藻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程海螺旋藻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云南省永胜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申请出具程海螺旋藻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界定文件和范围图的批复》(永政报[2005]64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云南省永胜县程海镇、永北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钝顶螺旋藻(S.platensis)。

  (二)环境条件。

  1. 水质要求:程海湖(天然碱水湖)水,各项指标符合表1要求。

  表1 程海螺旋藻养殖用水要求 

项 目
指 标

项 目

指 标

色、臭、味

无异臭味

总无机P,mg/l<

0.20

漂浮物质

水面不得出现油膜或浮沫

K+,mg/l

7.00~12.00

悬浮物,mg/l<

50

Na+,mg/l

160.0~200.0

PH

9.0~9.4

Ca2+,mg/l

3.00~10.00

HCO3-,mg/l

400.0~650.0

Mg2+,mg/l

40.0~70.0

CO32-,mg/l

80.0~180.0

总Fe,mg/l<

0.10

Cl-,mg/l

15.0~35.0

总重金属(以Pb计),mg/l <

0.02

SO42-,mg/l

3.00~12.00

细菌总数,个/ml<

10 000

NO3-,mg/l<

0.20


  2. 光照条件:日照充足,年平均日照2600 h至2900 h,光照强度在30 klx至45 klx之间。

  3. 温度条件:5月至9月平均气温在25℃至28℃之间。

  (三)养殖管理。

  1. 配制培养基:采用混泥土结构的跑道式培养池为培养系统,以程海湖水为生产养殖用水,以Zarrouk螺旋藻培养基为基础,添加碳酸氢钠(2.8g/l)、食盐(1.0g/l)等配制生产用培养基。所用碳酸氢钠应符合GB 1887的规定;食盐应符合GB 5462的规定。

  2. 藻体浓度控制:培养浓度(培养液中的生物量)控制在0.3(以光密度OD560计)以上。

  3. 中期营养源添加:养殖过程中以初配培养基各营养源含量为参考,视程海螺旋藻生长量和培养基营养源检测结果为依据,适时补充营养源。

  4. 生物污染防治:以“生物防治”为原则,对养殖过程中出现的浮游动物污染、杂藻污染等,不得使用任何农药进行防治,须通过调整培养基盐度和调控种群密度等方法来预防控制。

  (四)采收加工。

  1. 采收:采用重力斜筛滤布过滤方式采收,采收过程严格漂洗。

  2. 干燥:采用喷雾干燥,干燥过程严格控制干燥温度,干燥塔进风温度≤180℃,出风温度≤80℃。有条件的可采用低温冷冻干燥。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指标:符合表2要求。

  表2 程海螺旋藻感官指标

项 目

要 求

色泽

蓝绿色至墨绿色

滋味和气味

无异味,略带海藻腥鲜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杂质

  2. 理化指标:符合表3要求。

  表3 程海螺旋藻理化指标

项 目

要 求

水分,%≤

9.0

蛋白质,%≥

62.0

灰份,%≤

9.0

螺旋藻多糖 ,%≥

3.0

叶绿素,mg/100g≥

500.0

藻蓝素,mg/100g≥

3 000

总类胡萝卜素,mg/100g≥

150.0

铁,mg/100g≥

20.0

锌,mg/100g≥

1.0

钙,mg/100g≥

20.0

  3. 安全指标:符合表4要求。

  表4 程海螺旋藻安全指标

项 目

要 求

铅(以Pb计),mg/kg≤

2.0

镉(以Cd计),mg/kg≤

0.5

总砷(以As计),mg/kg≤

0.5

总汞(以Hg计),mg/kg≤

0.1

菌落总数 ,cfu/g≤

3×104

大肠菌群,MPN/100g ≤

90

霉菌,cfu/g≤

25

酵母菌,cfu/g≤

25

致病菌(系指肠道致病菌)

不得检出

  三、专用标志使用

  程海螺旋藻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云南省永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程海螺旋藻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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