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13-02-05 点击:1031
经核查,广州市花都区恒泰动物药品厂、宁夏太平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梅州市施特维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广西合浦金达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广西北流市龙桥兽药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桂中动物药品有限责任公司、北流市新正兽药厂因城市规划厂房被拆除或自行停产6个月以上,均已不具备兽药生产条件。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收回上述企业《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之规定予以注销,同时注销上述企业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本公告注销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目录附后。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0一二年三月九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