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庙南粉葛、罗泉豆腐、大方圆珠半夏、龙里刺梨、鸭溪窖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2年第102号公告)

来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更新时间:2013-02-05 点击:801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 2012-07-1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质检总局2012年第102号公告
实施日期: 2012-07-18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庙南粉葛、罗泉豆腐、大方圆珠半夏、龙里刺梨、鸭溪窖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庙南粉葛、罗泉豆腐、大方圆珠半夏、龙里刺梨、鸭溪窖酒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一、庙南粉葛

  (一)产地范围。

  庙南粉葛产地范围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庙南粉葛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庙南粉葛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1)。

  二、罗泉豆腐

  (一)产地范围。

  罗泉豆腐产地范围为四川省资中县罗泉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罗泉豆腐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资中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罗泉豆腐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2)。

  三、大方圆珠半夏

  (一)产地范围。

  大方圆珠半夏产地范围为贵州省大方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大方圆珠半夏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大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大方圆珠半夏的法定检测机构由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3)。

  四、龙里刺梨

  (一)产地范围。

  龙里刺梨产地范围为贵州省龙里县龙山镇、麻芝乡、草原乡、摆省乡、湾寨乡、羊场镇、谷脚镇、哪嗙乡、醒狮镇、洗马镇、谷龙乡、三元镇、水场乡、巴江乡14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龙里刺梨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贵州省龙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龙里刺梨的法定检测机构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4)。

  五、鸭溪窖酒

  (一)产地范围。

  鸭溪窖酒产地范围为贵州省遵义县鸭溪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鸭溪窖酒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贵州省遵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鸭溪窖酒的法定检测机构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5)。

  特此公告。

  附件:1.庙南粉葛质量技术要求

  2.罗泉豆腐质量技术要求

  3.大方圆珠半夏质量技术要求

  4.龙里刺梨质量技术要求

  5.鸭溪窖酒质量技术要求

  质检总局

  201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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