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对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药物残留检测范围进行修订完善的公告(农业部公告第1624号)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13-02-05 点击:1010

发布单位:农业部
发布日期: 2011-07-2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农业部第1624号公告
实施日期: 2011-07-29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工作,保障动物产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对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药物残留检测范围进行了修订完善,现予公告。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主要承担相关药物残留检测方法(筛选法、定量法、确证法)研究和标准的制定、检测技术仲裁、比对试验及技术培训等工作。

  二、各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药物检测范围

  (一)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1.一般兽药品种

  (1)抗微生物药

  四环素类: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多西环素;

  氟喹诺酮类:诺氟沙星、环丙沙星、恩诺沙星、达氟沙

  星、二氟沙星、沙拉沙星、氟甲喹、噁喹酸。

  (2)抗寄生虫药

  二硝基类:二硝托胺、尼卡巴嗪;

  其他:乙氧酰胺苯甲酯。

  2.禁用药物清单品种

  β-受体兴奋剂类:西马特罗、克仑特罗、沙丁胺醇。

  (二)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中国农业大学)

  酰胺醇类:甲砜霉素、氟苯尼考;

  磺胺类: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噁唑、磺胺对甲氧嘧啶、

  一般兽药品种抗微生物药

  磺胺类: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

  磺胺间甲氧嘧啶、甲氧苄啶。

  抗寄生虫药

  阿维菌素类:伊维菌素、阿维菌素、多拉菌素;

  磺胺类:磺胺喹噁啉、磺胺氯吡嗪钠;

  离子载体抗球虫药:莫能菌素钠、盐霉素钠、拉沙洛西

  磺胺类:磺胺喹

  钠、马度米星铵、赛杜霉素;

  其他:氯羟吡啶、盐酸氯苯胍、盐酸氨丙啉、氮哌酮、

  癸氧喹酯、氢氢溴酸常山酮。

  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

  禁用药物清单品种

  氯霉素(包括琥珀氯霉素);

  硝基咪唑类:替硝唑、地美硝唑、甲硝唑;

  镇静药:安眠酮、氯丙嗪、地西泮(安定)。

  3.禁用药物品种

  洛硝达唑

  (三)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华南农业大学)

  β-内酰胺类(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青霉素、氨苄

  一般兽药品种抗微生物药一般兽药品种抗微生物药

  西林、阿莫西林、苯唑西林、氯唑西林、头孢氨苄、头孢噻呋、头孢喹肟、克拉维酸;

  多肽类:杆菌肽、黏菌素、维吉尼霉素;

  其他:泰妙菌素、洛克沙胂、氨苯胂酸。

  咪唑并噻唑类:左旋咪唑、噻咪唑、哌嗪、氮胺菲啶;

  抗血吸虫药:吡喹酮;

  抗血吸虫药:吡喹酮;

  抗锥虫药:三氮脒;

  三嗪类:地克珠利、托曲珠利;

  有机磷类:二嗪农、巴胺磷、倍硫磷、敌敌畏、甲基吡

  啶磷、马拉硫磷、蝇毒磷、敌百虫、辛硫磷;

  有机氯类:氯芬新;

  拟除虫菊酯类:氰戊菊酯、溴氰菊酯、氟氯苯氰菊酯、

  氟胺氰菊酯。

  性激素类:苯甲酸雌二醇、甲基睾丸酮、苯丙酸诺龙、丙酸睾酮、己烯雌酚;

  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醋酸甲孕酮、去甲雄三烯醇酮、。

  杀虫剂:锥虫胂胺、呋喃丹(克百威)、杀虫脒(克死螨)、林丹(丙体六六六)、毒杀芬(氯化烯)、氯化亚汞(甘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吡啶基醋酸汞、酒石酸锑钾。

  群勃龙、醋酸氟孕酮。

  (四)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华中农业大学)

  氨基糖苷类: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新霉素、大观霉素、安普霉素、越霉素A、潮霉素B;

  大环内酯类:红霉素、泰乐菌素、替米考星、吉他霉素、泰万菌素;

  林可胺类:林可霉素;

  喹噁啉类:乙酰甲喹、喹乙醇。

  苯并咪唑类:阿苯达唑、芬苯达唑、非班太尔、奥芬达唑、甲苯咪唑、氟苯达唑、苯氧丙咪唑;

  抗吸虫药:三氯苯达唑、硝碘酚腈、碘醚柳胺、氯氰碘柳胺;

  其他:双甲脒。

  糖皮质激素类:地塞米松、倍他米松;

  解热镇痛类:安乃近。

  喹噁啉类:卡巴氧

  硝基呋喃类:呋喃它酮、呋喃唑酮、呋喃苯烯酸钠、呋

  喃妥因、呋喃西林。

  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硝呋烯腙。

  杀虫剂:孔雀石绿、五氯酚酸钠、双甲脒(水生食品动

  物)。

  砜类抑菌剂:氨苯砜。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07年3月发布的农业

  部公告第824号同时废止。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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