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2-05 点击:1126
经研究,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废止79件规范性文件。现将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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