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海关总署 更新时间: 2022-04-23 点击:40239
2022年4月19日,澳大利亚联邦公报网站发布F2022L00616号公告,即《生物安全法(有条件的非禁止进口产品)修正案》(2022年第1号)。其中与食品相关的主要内容包括:(1)修正硬骨鱼(Osteichthyes,除了鲑科或鲽鱼属)的进口条件,即以鱼排、鱼片(包括带皮或不带皮)、经盐腌、晒干或熏制的去内脏无头鱼、罐头等进口形式进口,进口产品生产企业应在出口国主管部门注册,出口前应经过官方检验,原料鱼本身无与传染病相关的损伤等;(2)新增鱼油产品(但来自鲑科或鲽属的鱼油除外)进口要求,即货物不含植物或藻类原料,已经过85°C至少15分钟或80°C至少20分钟热处理,包装在清洁的容器中,进口时随附相关卫生或健康证明文件等。该修正案自公报发布7日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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