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食品资讯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1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1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来源: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4-18 点击:9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期公布抽检信息涉及3大类食品89批次样品,现将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3类食品89批次样品。其中,淀粉及淀粉制品16批次,合格16批次;豆制品39批次,合格39批次。饮料34批次,合格19批次,不合格15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标称赣州正清源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正清源马祖岩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6-6),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3;5;7;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标称赣州正清源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正清源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6-4),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0;18;13;2;7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标称赣州正清源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正清源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6-7),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3;15;0;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标称赣州市南康区康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山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6-3),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9;21;17;3;2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5.标称赣州市南康区康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山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6-4),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9;28;3;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6.标称赣州市南康区康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山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6-5),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3;2;4;5;6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7.标称南昌县绿世界饮品厂生产的绿世界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6-12),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3;12;7;2;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8.标称南昌县绿世界饮品厂生产的绿世界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6-9),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0;9;10;4;3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9.标称南昌县绿世界饮品厂生产的绿世界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6-10),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7;10;24;11;3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0.标称抚州市临川林泉纯净水厂生产的雪山海林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6-3),耗氧量检出值为28.7mg/L。标准规定为≤2.0mg/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1.标称抚州市临川林泉纯净水厂生产的雪山海林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6-5),耗氧量检出值为34.2mg/L。标准规定为≤2.0mg/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2.标称江西省沁缘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沁缘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6-6),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9CFU/250mL。标准规定为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3.标称江西省沁缘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沁缘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6-7),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7CFU/250mL。标准规定为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4.标称江西省沁缘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沁缘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6-8),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5CFU/250mL。标准规定为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5.标称峡江县雨露山泉食品厂生产的旺夫山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6-7),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8;0;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网址:http://www.jxda.gov.cn/ZWGK/ZWTG/YPBLFY/index.html

附件: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