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食品资讯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来源: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4-12 点击:81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期公布抽检信息涉及4大类食品281批次样品,现将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4类食品281批次样品。其中,粮食加工品90批次,合格90批次;炒货及其坚果制品50批次,合格49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132批次,合格119批次,不合格13批次;食用农产品9批次,合格9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标称佛山市高明鸿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心果(生产日期/批号:2017-04-18),霉菌检出值为500CFU/g。标准规定为≤25CFU/g。检验机构为江西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2.标称龙南县龙辰山泉水厂生产的旵山山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18),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5;7;13;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标称龙南县东江上皇山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上皇山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11),耗氧量(以O2计)检出值为36.1mg/L。标准规定为≤2.0mg/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标称龙南县桃江隆南山泉桶装水厂生产的隆南山泉饮用山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19),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0;7;9;1;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5.标称龙南县竹源山泉水厂生产的竹源山泉天然山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18),耗氧量(以O2计)检出值为52.4mg/L。标准规定为≤2.0mg/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6.标称龙南县玉竹甘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竹甘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19),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0;12;14;5;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7.标称龙南县竹源山泉水厂生产的竹源山泉天然山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10),耗氧量(以O2计)检出值为89.0mg/L。标准规定为≤2.0mg/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8.标称龙南县竹源山泉水厂生产的竹源山泉天然山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14),耗氧量(以O2计)检出值为86.8mg/L。标准规定为≤2.0mg/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9.标称瑞金市赣源饮料食品厂生产的竹根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15),浑浊度检出值为2.3NTU。标准规定为≤1NTU。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1;10;5;3;7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0.标称瑞金市赣源饮料食品厂生产的竹根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18),浑浊度检出值为2.9NTU。标准规定为≤1NTU。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8;21;7;9;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1.标称瑞金市赣源饮料食品厂生产的竹根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17),浑浊度检出值为5.1NTU。标准规定为≤1NTU。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5;7;3;10;1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2.标称都昌县众兴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鹏怡虹乐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2-21),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1;19;0;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3.标称丰城市玉硒山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7-26),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9;9;13;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4.标称江西润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丰城分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8-4),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7;9;17;9;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网址:http://www.jxda.gov.cn/ZWGK/ZWTG/YPBLFY/index.html

附件: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