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4-04 点击:1014
近期,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市场上销售的糖果进行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检测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监督抽检糖果30批次,其中29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
二、处置措施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采取下架、召回、立案调查等措施,查明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此公告。
2018年4月4日
附1:
本次检验项目
一、抽检品种
糖果
二、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糖果》(GB17399-201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三、检验项目
糖果检验项目包括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赤藓红、亮蓝、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柠檬黄、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等项目。
附2: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二氧化硫: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的规定,二氧化硫可以作为限量添加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中,主要功能有漂白、防腐、抗氧化等,可以添加到坚果、淀粉、面制品、腐竹等产品中。二氧化硫进入体内后生成亚硫酸盐,并由组织细胞中的亚硫酸氧化酶将其氧化为硫酸盐,通过正常解毒后最终由尿排出体外,少量的二氧化硫进入机体可以认为是安全无害的。食用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食品,容易产生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还可影响钙吸收,促进机体钙流失;过量进食引起的急性中毒可出现眼、鼻黏膜刺激症状,严重时产生喉头痉挛、喉头水肿、支气管痉挛等,还可在人体内转化成一种致癌物质亚硝胺。造成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主要原因是食品生产企业在加工食品过程中,为去除食品中不好色泽,增加食品保质期超限量使用硫磺、亚硫酸盐等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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