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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2018年第6期)

来源: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4-04 点击:837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61号),涉及我省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涉及天猫圣伦特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无锡圣伦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武汉小丑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加香鲜味王(固态调味料),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1.68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6g/kg)高出1.8倍。

  二、风险控制情况。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对无锡圣伦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企业共购进上述产品(生产日期为2017年10月10日、规格型号为454g/袋)3箱,合计60袋,已销售8袋,未销售的58袋已由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管局封存。

  三、核查处置情况。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企业在经营上述产品过程中查验了产品出厂检验报告、供货商、生产厂家资质等有关材料,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决定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理:没收库存不合格加香鲜味王(固态调味料)52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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