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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2017年第94号)

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更新时间: 2017-12-12 点击:569

各有关食品生产企业:

  2017年8—9月份,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检查发现,吉林斯麦尔食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处于许可证注销,或全面停产等非生产状态。

  现将飞行检查情况函告如下:

  一、吉林斯麦尔食品有限公司和湖南展辉食品有限公司处于全面停产状态

  吉林斯麦尔食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起停产进行主体设备改造,湖南展辉食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起全面停产,至今均未向属地监管部门提出复产的申请。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上述2家企业恢复食品生产前,需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现场核查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成都市山妹子蜂业有限公司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已经注销

  成都市山妹子蜂业有限公司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已于2017年3月16日到期,有效期届满未提交延续申请。2017年6月29日,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注销四川巨获食品有限公司等79家企业98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已经公布注销成都市山妹子蜂业有限公司蜂产品生产许可证。经检查组现场确认,原生产地址已经变更为非食品生产企业。

  三、陕西宴友思股份有限公司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已过期

  陕西宴友思股份有限公司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已于2017年6月17日到期,有效期届满未提交延续申请。经检查组现场确认,原生产地址已成拆迁工地,不具备肉制品生产的许可条件。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督促当地食品生产许可机关办理陕西宴友思股份有限公司肉制品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并向社会公布。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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