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9-04-17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下简称《标准化法》),深化地方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强地方标准规范化管理,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标委关于做好地方标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地方[2018]9号)的工作部署,我委对现行地方标准和计划项目开展了自查清理工作。对于可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产品标准依法复审并予以废止(附件1),对于不符合《标准化法》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超出完成时限无法继续完成的计划项目予以终止(附件2)。现就自查清理结论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9年4月22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发至电子邮箱或传真。
联系人:张永来 刘璟
电话:27182133 27113030
传真:27113030
电子邮箱:liuj@tjtsi.ac.cn
附件:1.天津市地方标准废止清单
2.天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终止清单
3.意见反馈表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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