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杭政函〔2023〕32号)

来源: 杭州市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3-03-21 点击:63

发布单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3-1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杭政函〔2023〕32号
实施日期: 2023-04-13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更好发挥旅游业在打造世界一流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中的独特作用,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促进我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围绕我市发展定位、历史文脉、资源禀赋和精神品格,全力打造“人间天堂·最忆杭州”(Hangzhou,Living Poetry)旅游品牌,更加凸显旅游业在全市国民经济中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全面形成文旅深度融合、内外市场繁荣、多业互促联动、城乡全域发展的大旅游格局,加快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一流的旅游目的地。到2025年,全市国内外游客总数达到1.5亿人次,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8%以上;旅游产业增加值突破160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7%以上,旅游业消费带动力和经济贡献度全面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高起点谋划未来发展布局。

1.加快构建“一核三带三极”的旅游空间格局。实现“城、乡、山、水”联动发展,重点打造以西湖、大运河、良渚古城遗址、南宋皇城遗址、西溪、湘湖等为核心的都市旅游休闲核,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诗路文化·三江两岸”水上黄金旅游线)、大运河诗路文化旅游带、“天目叠翠·吴越千年”文化旅游发展带等3条发展带,淳安和建德西部滨水度假、临安和余杭北部山地休闲、桐庐和富阳中部乡村旅游等3个发展极。

2.全面提升文旅融合发展层次。提升“遗产城市”综合吸引力,实施宋韵文化传世工程,推进之江文化产业带和钱塘江诗路、大运河诗路、浙东唐诗之路建设。加快推进“书香之城”“博物馆之城”“演艺之都”建设,高水平建成世界旅游博览馆、中国京杭大运河博物院,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空间运营,做优做强旅游演艺品牌和文化节庆活动。创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杭州),加快促进文化走出去,旅游走进来。

3.持续放大亚运带动效应。紧抓杭州亚运会契机,打响亚运旅游品牌,加快建设“赛会之城”,争取更多国际航线、国际赛事、国际会议、国际组织在杭落地。充分发挥各类亚运场馆、接待设施的功能和作用,推出一批亚运城市旅游体验标志性成果,打造国际赛事旅游目的地。壮大会奖商务旅游,加快会展新城和大会展中心建设,实施会奖旅游优选计划,策划举办各类高端会议展览项目,打造国际会奖旅游目的地。

4.着力打造文旅西进增长极。积极推进文旅西进,高水平开发“诗路文化·三江两岸”水上黄金旅游线,积极招引国际知名品牌重大文旅项目落地,加快三江两岸沿线存量文旅资源改造提升,实现现代休闲度假全要素供给,打造独特韵味的世界级滨水旅游目的地和休闲度假标杆地。对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建设项目投资额高于1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额30%、最高100万元补助。

(二)高质量打造产品供给体系。

5.打造“国际范”龙头旅游产品。加快构建世界文化遗产国际旅游集聚群,推进天目窑遗址群、南宋皇城遗址、钱塘江古海塘保护利用和申遗进程,深入挖掘世界文化遗产旅游价值。加快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打造世界级运河文化黄金旅游线。创新开发“天目叠翠·吴越千年”山地旅游项目,打造国际高端山地休闲旅游目的地。提升西溪湿地公园品牌影响力,加快江、河、湖、海、溪综合开发利用,创建“国际湿地城市”。支持推动千岛湖、湘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对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到2025年,建成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度假区2个,培育千万级核心大景区10个。

6.打造“杭州韵”文化旅游产品。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村落、文物遗迹及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馆等,挖掘宋韵文化丰富内涵,打造系列高品质文化休闲产品,对宋韵杭式生活体验基地、体验点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助。全面实施“文旅消费品牌创建行动”,打造一批文旅融合标志性成果和经典文化体验场景。支持创作与开发具有杭州文化元素的戏曲、影视作品、沉浸式演艺产品。对评定为市级金牌演艺新空间、示范演艺新空间、城市艺舞台街头演艺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补助。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补助,到2025年,建成国家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2个。

7.打造“时尚潮”城市休闲产品。扶持茶叶、丝绸、工艺美术、中药等传统经典产业历史遗存、生产场景和其他相关内容转化为旅游产品。以中国传统制作技艺及相关习俗入选“人类非遗”为契机,做强“茶文化体验之旅”。做优“杭州味道”美食品牌,打造具有知名度的美食IP和美食地标旅游产品,对省级“百县千碗”特色小镇、特色街区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补助。加强城市商业体系、社区生活场景等存量资源与旅游结合,打造地标性商业旅游产品。提升杭州城市漫步品牌“city walk”影响力,打造常态化新型旅游休闲产品。支持市场主体推出更多“夜演、夜宴、夜宿、夜游、夜购、夜娱、夜读”等夜间休闲消费产品和活动,对符合要求的产品与活动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额20%、最高50万元补助。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补助。到2025年,建成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4个,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3个。

8.打造“江南味”乡村旅游产品。建设长三角乡村旅游度假首选地,深入实施“文旅赋能乡村6+X”计划,打造一批有创意、高品质的乡村微度假目的地。支持萧山区发展南部近郊乡村游,余杭区打造“遗址+乡村”田园旅游度假区,临平区做精乡村古镇游,临安区做优“天目系列”乡村游品牌,富阳区、桐庐县做大现代版“富春山居”特色乡村游,淳安县、建德市提升滨水乡村休闲度假游。支持民宿、农家乐品质化发展,对新评定为国家、省、市级民宿的,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到2025年,我市乡村旅游规模突破1亿人次,收入达到 100 亿元;成功创建国家级文化赋能乡村振兴试验区2个。

9.打造“未来感”数字旅游产品。强化科技旅游融合发展,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元宇宙、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再造旅游体验新场景,推出一批未来景区、未来酒店、未来街区和未来乡村,打造未来旅游先行地。整合杭州数字产业资源,创新推出数字经济产业旅游产品集群,放大数字旅游消费,打造“数字旅游第一城”。支持市场主体业态创新,对智能交互沉浸式旅游体验项目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补助。

10.打造“+旅游”多元融合产品。推进时尚、电竞、动漫等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深化“体育+旅游”,打造一批低空飞行、冰雪运动、马术运动、精致露营等新型高端运动休闲产品。深化“教育+旅游”,支持开发一批具有杭州印记的红色旅游、文化研学等高品质旅行线路;深化“健康+旅游”,打造温泉疗养、中医药养生等健康旅游产品;深化“工业+旅游”,利用工业园区、工业遗存等发展工业旅游,支持钱塘区打造工业旅游“金名片”。对文旅融合新业态、新产品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20%、最高100万元补助。到2025年,新增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5个、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5个、运动休闲乡镇3个。

(三)高水平实施旅游宣传推广。

11.全面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深化旅游国际化发展战略,制定实施新一轮杭州旅游国际化行动计划。加强与国际友好城市及世界着名旅游城市的交流合作,支持新设杭州旅游海外展示中心。加强与世界旅游组织等重要国际机构的深度合作,放大世界旅游联盟落户效应,筹办杭州国际旅游博览会,提升杭州旅游国际知名度。

12.有效提升国际宣传推广。充分利用亚运会影响力,加大国际旅游宣传。精准对接国际主流媒体,提升杭州旅游在海外社交平台的传播效能;有效借助国家主流媒体海外平台,加强内容输送和宣传推广;加强与音乐、文体界名人合作,扩大杭州旅游产品在国际媒体平台上的曝光度。策划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旅IP活动,实现创新宣传和精准营销,努力打造东方文化国际交流重要城市。

13.大力拓展入境旅游市场。推进一流国际航空枢纽工程建设,增加客运国际航线数量。支持旅游企业参加境外促销、重要旅游展会。加大与国际知名旅行商的战略合作,推动其将杭州纳入海外旅行销售网络和营销平台。对旅行社招徕接待的港澳台地区游客在杭过夜的,住宿1晚、2晚和3晚的分别按每晚10元/人、15元/人、20元/人给予补助;对旅行社招徕接待的外国游客在杭过夜的,住宿1晚、2晚和3晚的分别按每晚20元/人、30元/人、40元/人给予补助。对入境旅游包机人数150人/架以上的,给予每架8万元补助。对旅游企业参加市本级组织的境外促销活动的,给予50%国际机票费用补助。

14.创新实施国内市场营销。创新营销内容与方式,充分利用抖音、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引流推广。推进长三角文旅一体化发展,深化杭州都市圈旅游协作,实现线路共联、产品共推和客源互送。强化节庆活动营销,进一步办好中国国际动漫节、杭州奇妙夜、宋韵文化节等重大节庆活动。

(四)高效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15.突出产业招大引强。创新旅游产业链招商机制,强化市县联动、部门联合招商。坚持招大引强,大力引进优质增量,建立旅游招商项目库。紧盯全球知名文旅IP巨头、全国旅游20强集团等,重点引进世界级主题公园品牌等现象级项目。积极吸引大型旅游企业、旅游平台总部或区域总部落户杭州。对引进投资5亿元以上,年度投资达到总投资30%以上的项目,优先保障土地和资金要素;对投资总额超过5000万元、建设期一年(含)以上,且列入省级、市级重大项目库的旅游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16.大力培育市场主体。鼓励旅游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实施旅游领军企业、骨干企业和新锐企业梯度培育计划,支持旅游企业上市发展。鼓励旅游龙头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抢占国际旅游市场份额。发挥国有企业在旅游核心资源开发、产业平台打造、公共产品供给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参与,支持社会主体积极创新创业,增强市场活力和综合竞争力。对新评的国家五星级饭店、国家级“金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国家级金鼎级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对新评定的五星级、四星级旅行社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助。

(五)高品质提供旅游公共服务。

17.优化服务保障体系。推进世界级内河航运工程,加快推进旅游码头、游艇基地建设,创建全国水上“交旅融合”示范区。重点推进火车西站、火车南站等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加强旅游专线和换乘服务,鼓励针对小团化旅游开展网约车服务,建立覆盖全域、功能完备的三级文旅咨询体系。完善旅游标识系统,加强旅游厕所建设,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景观价值的旅游驿站。对旅游公共服务新建与提升项目按因素分配法给予补助,对宾馆饭店无障碍设施改造、市级旅游集散换乘中心建设给予补助,对公共自行车文旅咨询点按每个7万元给予补助。

18.提升智慧服务品质。持续迭代城市大脑文旅系统建设,不断提升“发现杭州”文旅总入口等场景的应用覆盖面与体验感。完善旅游分时预约、监测预警、分流导引等功能,为游客提供一站式数智旅游服务。支持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对游客中心、停车场、客房等进行智能化改造提升。

(六)高标准营造优质发展环境。

19.营造最优营商环境。推进《杭州市旅游条例》修订工作,健全促进旅游国际化、可持续发展法制保障。深化旅游行业“放管服”改革,探索建立新业态综合管理机制。完善旅游统计与监测分析,健全科学有效的旅游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

20.健全行业治理体系。加强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行业信用监管。创新旅游目的地管理机制,推进旅游业数字监管系统建设与应用,加强旅游市场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推动旅游投诉处理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协同联动。建立完善旅游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工作专班,定期研究协调旅游发展重大事项,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和资源要素保障。加强专班工作力量,健全运作机制,明确任务清单,落实投资促进、能级提升、消费提振、旅游富民、宣传推广、数字赋能、赛会带动、环境优化等行动计划。各区、县(市)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旅游用地保障,鼓励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要求用于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支持乡村旅游发展项目申请使用各地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的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建立旅游业人才智库,强化旅游从业人员培训。

(三)强化金融支持。支持各级政府对符合条件的旅游项目优先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依托“3+N杭州基金集群”,建立10亿元规模以上的旅游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旅游类项目投资。鼓励各银行加大对旅游企业授信额度,推出更多基于旅游业经营特点的信贷产品。

(四)强化督导推进。实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赛马机制,对旅游业相关指标实行表单管理,定期集中晾晒各地各有关单位核心指标完成情况,适时组织现场督导,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年度指标完成结果与相关政策挂钩。

本意见2023年4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财政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资金使用实施细则。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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