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22-04-22 点击:40620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376批次,涉及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罐头、冷冻饮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及速冻食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62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泰州市泰兴市乐家玛特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常州市闽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3明治紫米沙拉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泰州市兴化市果来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常州市闽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3+2吐司(紫米夹心),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苏州市相城区元和杨炳霞超市店销售的标称苏州良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火锅年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四、连云港市灌南县真想来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无锡市有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吐司(牛奶味),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五、徐州市贾汪区青山泉镇蔬泉百货便利店销售的标称提普果果食品(江苏)有限公司生产的肉松卷蛋糕(咸蛋黄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六、盐城市淮安大润发超市管理滨海学府壹号加盟店销售的标称合肥市泓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味瓜子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七、泰州市靖江市鑫宏发百货超市万健加盟店销售的标称常州市武进区湖塘新晟食品厂生产的兰花豆(牛肉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徐州宇昂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南京大地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撒尿肉丸(生制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九、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倪家牛肉汤馆销售的牛肉火锅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泰州市重庆德庄饮食连锁靖江长红加盟店使用的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一、徐州市云龙区李峰海产品店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二、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通扬村通扬东路北侧C区卢万虎销售的草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十三、南京市建邺区胡丽娜淡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十四、南京市建邺区胡丽娜淡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1. 附件3 合格产品信息.xlsx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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