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更新时间: 2022-04-23 点击:85810
为强化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自贡市持续健全学校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组织开展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评级,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推动学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全面摸底调查,建立信用监管台账 对全市学校食堂的基本情况、2018年至2021年的监管情况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建立自贡市学校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基本情况台账,实行动态清单管理。摸底调查包括就餐人数、劳务外包或委托经营情况、校外供餐情况、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情况、食品安全快检室建设情况等基本情况,以及2018年至2021年的量化分级等级评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监督抽检、责任约谈、立案查处以及食品安全责任人考核情况等日常监管情况。截至2022年2月底,我市共有704家学校食堂,实行劳务外包或委托经营的有34家,有校内食品经营店62户,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688户,没有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持续健全学校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2020年,自贡市将“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作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重要举措,按照“一校一档”原则,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信用档案。2022年,自贡市进一步规范信用档案建设标准,制定学校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目录清单,包括主体基本信息、监督管理信息、社会监督信息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等四个方面内容。截至目前,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设率达到100%,学校食堂相关情况统一归集到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规范管理。 组织实施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评级 按照《四川省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对学校食堂进行信用评级,评定守信等级246家、基本守信等级454家、失信等级3家,另有1家暂停经营未评级。同时,拓宽学校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外延,将学校食堂承包经营者、集中用餐校外配送单位、学校食堂食品及食品原材料供应者以及校园内其他食品经营者等市场主体纳入信用管理。并结合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对学校食品经营者进行信用评级。对评定为严重失信等级的监管对象,限制其参与任何与学校食品有关的采购活动。 运用信用信息科学有效实施监管 依据评定结果科学制定监管计划,确定监管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监管频次,合理调配监管力量,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在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时,自贡市运用学校信用信息,科学有效实施监管,对近3年来存在“五类情况”的学校食堂进行重点检查,即:学校受到一次及以上行政处罚的;学校受到两次及以上约谈、责改但至今未整改的;学校两次自查无问题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监管所检查两次未发现问题,上级检查发现两个及以上问题的;2020年至2021年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不合格的。针对存在上述“五类情况”的学校食堂,安排执法人员进行突击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案查处或发出责改通知限期整改。 下一步,自贡市将继续探索学校食品安全的信用信息管理,逐渐把包括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在内的食品安全负责人纳入信用管理,终生跟随,并放开信用运用,彻底落实主体责任。机构信用信息将及时、准确、全面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四川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牵头相关部门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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