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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市场监管局民生领域典型案例(第二批)

来源: 武汉市场监管微信号 更新时间: 2021-09-10 点击:382

 

  今年以来,武汉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民生领域重点商品,以及贴近群众生活的重点服务行业,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依法查办了一批关系民生的违法案件。

  前期,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外公布一批民生领域典型案例,为进一步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现公布第二批民生领域典型案例,食品领域案件如下:

  武汉市武昌区渔家舫酒店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案

  当事人于2020年12月购进养殖河鲀活整鱼6.65kg,总进价为547.2元,并于2020年12月23日销售一份1.65kg的河鲀(煲汤,一锅),销售单价为376元/kg,销售金额为620.4元,获利488.4元。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绪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第十条之规定,养殖河鲀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鲀整鱼为禁止经营食品。

  当事人购进养殖河鲀活整鱼加工成菜品并进行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5月11日对当事人作出罚没人民币100488.4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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