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7-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省食品安全标准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松茸及其制品》(DBS51/006-2018)。
特此公告。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4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