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对六安瓜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质检总局2007年第222号公告)

来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更新时间:2013-02-04 点击:1145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 2007-12-2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质检总局2007年第222号公告
实施日期: 2007-12-28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六安瓜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六安瓜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六安瓜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界定六安瓜片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六政秘〔2007〕121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石婆店镇、石板冲乡、独山镇、西河口乡、青山乡,金寨县响洪甸镇、青山镇、燕子河镇、响齐办、天堂寨镇、古碑镇、张冲乡、油坊店乡、长岭乡、槐树湾乡、张畈乡,霍山县佛子岭镇、黑石渡镇、诸佛庵镇、磨子潭镇、漫水河镇、太阳乡、大化坪镇,金安区毛坦厂镇、东河口镇、舒城县晓天镇等5个区县26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茶树品种。

  独山小叶种和齐头山中叶种。

  (二)立地条件。

  海拔高度300至800米,土壤类别为黄棕壤,土层厚度大于70厘米,pH值5至6.5,有机质含量大于1.5%。

  (三)栽培管理。

  1. 整地: 平地深沟吊槽,5至15度的缓坡地按等高线深沟吊槽,15至25度的山坡地开垦为等高水平梯深沟吊槽。

  2. 茶树种植:

种植方法

种植(移栽)时间

种植密度

茶籽直播法

12月份至次年3月份

450-600公斤/公顷

茶苗移栽法

12月份至次年3月份

45000-75000株/公顷

  3. 定型修剪:第一次,幼年树苗高25厘米时离地20厘米修剪;第二次,苗高达40厘米以上,在原剪口提高15厘米;第三次,一年后,剪口提高10至15厘米;至成型,每年秋季进行轻修剪

  4. 茶园施肥:茶园施肥以有机肥为主,成年茶园9至10月份施基肥,每公顷施农家肥7500公斤左右,或施用经过堆沤的菜子饼3000公斤左右。追肥于春季进行,每公顷施腐熟菜籽饼2500公斤。

  5.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摘。

  1. 扳片:4月上旬,叶片稍平展,采一芽2至3叶,不采雨水叶、露水叶。采回后扳片,梗、芽去除,二片、三片分别放置。

  2. 采片:4月上旬,叶片稍平展,在茶树新梢上,留芽头直接采片,采大小一致叶片,不采雨水叶、露水叶。

  (五)加工工艺流程。

  鲜叶→摊凉→生锅杀青→熟锅做型→毛火→拣片→小火→老火→装桶

  1. 摊凉:扳片或留枝采摘后的叶片要及时摊凉,时间大于3小时,厚度小于3厘米。

  2. 生锅杀青:锅温110℃至120℃开始投叶,投叶量小于100克,用把子翻炒1至2分钟转入熟锅。

  3. 熟锅做型:锅温90℃至100℃,用把子边炒边拍,形成瓜子形,出锅时含水量不能超过35%。

  4. 毛火:竹制烘笼,炭火烘坯,烘篮温度100℃左右,每笼烘1.5公斤,2至3分钟翻动一次,烘约七成干。

  5. 拣片:毛火茶摊凉后,拣去老片、黄叶、焦叶、杂质。

  6. 小火:烘笼温度为110℃至120℃,烘叶量4 公斤,烘至八成干,停放3至7日,开始拉老火。

  7. 老火:木炭要排齐挤紧,烧旺烧匀,烘笼用大号烘笼、烘顶温度160℃至180℃,每笼烘毛茶6公斤左右,每2至3秒翻一次,可2至3只烘笼轮流上烘,每笼要烘翻120至160次,直至叶片起白上霜。

  8. 装桶:老火结束后,趁热装桶,分层压紧密封,放入仓库低温储存。

  (六)质量特色。

  1.感官特征:

 
外 形
内  质
鲜叶
干茶
色泽
嫩度
净度
香气
滋味
汤色
叶底
特一
叶片
稍平展
瓜子形
平伏
匀整
宝绿
上霜
无漂叶
清香
高长
有花香
鲜爽
回甘
清澈
晶亮
嫩绿
鲜活
匀整
特二
叶片
稍平展
瓜子形
匀整
宝绿
上霜
 
无漂叶
清香
持久
有嫩香
鲜爽
醇厚
清澈
明亮
 
嫩绿
鲜活
 
叶片
平展
瓜子形
匀整
色绿
上霜
无漂叶
清香
鲜醇
黄绿
明亮
黄绿
匀整
叶片
平展
瓜子形
较匀整
色绿
有霜
较嫩
稍有漂叶
纯正
较鲜醇
黄绿
尚亮
黄绿
尚匀整
叶片
平展
瓜子形
色绿
尚嫩
稍有漂叶
纯正
尚鲜醇
黄绿
尚亮
黄绿
尚匀整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 分

≤6.0

粉 末

≤0.5

总灰分

≤6.5

水浸出物

≥38

粗纤维

≤14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符合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三、专用标志使用

  六安瓜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安徽省六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六安瓜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