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对流沙南珠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质检总局2005年第114号公告)

更新时间:2013-02-04 点击:830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 2005-08-2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质检总局2005年第114号公告
实施日期: 2005-08-25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流沙南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流沙南珠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流沙南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广东省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将流沙南珠列为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函》(雷府函[2004] 56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广东省雷州市现辖行政区域的英利镇、覃斗镇、乌石镇、北和镇、企水镇毗邻的港湾浅海,即东经109°45′06'至109°58′20',北纬20°49′05'至20°26′02'的海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种苗繁育技术。

  1.亲贝选择:挑选原产海区天然繁殖或人工繁殖的2至3龄,壳高达6cm以上,贝壳完整,体质健壮,珍珠质银白色,性腺饱满的优质马氏珠母贝。

  2.育苗条件:育苗场要有完善的供水过滤系统,育苗池要有防风、防漏、遮光和增氧设备,必须配套饵料培养系统。

  3.育苗管理:催产、孵化及贝苗培育,要在水温25℃至30℃,盐度25至35的条件下进行。育苗期间要保证优良的水质,充足的饵料和科学的管理。

  (二)母贝养成技术。

  1.养成海区的选择:选择风浪平静,潮流畅通,水质无污染,底质稳定,浮游生物饵料丰富的海区。

  2.水质条件:水温15℃至30℃,盐度20至35,pH值7.8至8.4。

  3.养殖方式与密度:母贝养殖方式采用立木桩和浮筏式吊养,养殖密度为每公顷20至30万只。

  4.规格要求:养成期限为1年半以上,壳高6cm以上。

  (三)母贝插核技术。

  1.母贝质量要求:应选择1.5至2龄,壳高6cm以上,体质健壮无病害者。

  2.施术贝的术前处理:术前必须根据母贝的性腺发育情况,调整其生理机能,以减少施术时母贝的应激反应,提高成活率、留核率和珍珠质量。

  3.插核操作:正确掌握核位,细胞小片正面紧贴珠核。

  4.季节选择:选择在上半年4至6月,下半年9至11月。

  5.吊养在风浪平静、水流缓慢、环境稳定、饵料充足的海区,水温20℃至28℃,盐度22至32,休养时间为一个月左右。

  (四)育珠技术。

  1.育珠场地环境:风浪平静,潮流畅通,水质无污染,浮游生物饵料丰富,底质稳定的内湾性海区。水深要求5m以上,水温15℃至30℃,盐度20至35。

  2.育珠管理:要根据季节与水温的变化,及时调整吊养水层,要勤清洗和换笼。

  3.育珠时间:要求育珠期达到一年以上,最薄珠层要大于260μm。

  (五)采收与加工技术。

  1.采收季节:采收季节应在冬未春初,水温18℃至22℃时进行,珍珠质量最佳。

  2 .采收处理:采收后的珍珠,捡去废珠后要及时进行漂洗、抹干保存,等待进行加工或作为原料珠出售。

  3.加工工序:珍珠采收处理后,要经过挑选、钻孔、脱脂(去污)、增白、调色等一系列加工工序。

  4.分类定级:经上列工序加工后,再根据珍珠的规格、形状、颜色、光泽及首饰款式的需要进行分类和定级制作。

  三、专用标志使用

  流沙南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雷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流沙南珠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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