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生产销售有关保健食品的紧急通知(食药监办许[2011]82号)

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更新时间:2013-02-04 点击:727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1-06-0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食药监办许[2011]82号
实施日期: 2011-06-03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确保产品安全,根据卫生部2011年第16号公告,决定暂停生产销售含邻苯二甲酸酯的保健食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生产协和牌灵芝孢子粉片(国食健字G20070306)和美中清素牌多种氨基酸片(国食健字G20100217),对市场上正在销售的上述两个产品立即下架。

  二、凡配方中含邻苯二甲酸酯的保健食品,相关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立即暂停生产,对市场上正在销售的产品立即召回,并即时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三、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做好落实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李云峰

  电 话:01088330876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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