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无疫小区名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510号)

来源: 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22-01-06 点击:462

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 2022-01-0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10号
实施日期: 2022-01-06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杭州桐庐无规定马属动物疫病区达到马传染性贫血、马鼻疽、马梨形虫病、马病毒性动脉炎、马媾疫、伊氏锥虫病(苏拉病)、马鼻肺炎(疱疹病毒I型)、炭疽、非洲马瘟、亨德拉病、西尼罗河热、尼帕病毒病、水泡性口炎、马脑脊髓炎(东方和西方)、马传染性子宫炎、委内瑞拉马脑脊髓炎非免疫无疫标准,以及马流感、日本脑炎、狂犬病免疫无疫标准,已通过国家评估。杭州桐庐无规定马属动物疫病区区划、保护区区划及生物安全通道范围详见附件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评估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山东等17个省份的53个非洲猪瘟无疫小区、6个布鲁氏菌病无疫小区和1个牛结核病无疫小区达到有关疫病无疫标准,已通过国家评估。无疫小区名单、单元及位置信息详见附件2—3。

特此公告。

附件:1.杭州桐庐无规定马属动物疫病区区划、保护区区划及生物安全通道范围

2.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无疫小区名单

3.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无疫小区单元及位置信息

农业农村部

2022年1月4日

附件:

   20220104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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