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解读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更新时间:2021-11-22 点击:349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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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企业培育公平竞争的合规文化,引导企业建立和加强境外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防范境外反垄断法律风险,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供企业参考。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步伐不断加快,境外投资并购和业务活动明显增多,企业反垄断合规风险不断增加,合规需求日益增长。同时,由于各个司法辖区反垄断法律法规非常专业复杂,企业对境外反垄断合规要求了解十分有限。因此,制定《指引》对引导中国企业建立和加强境外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保障经营者在境外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市场监管总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以指导企业做好境外反垄断风险防范和应对为目标,突出为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研究制定《指引》,归纳梳理其他司法辖区相关法律制度和实践,为企业了解境外反垄断合规基本要求提供有益参考。

二、起草过程

在《指引》起草过程中,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广泛调研了解企业诉求。结合企业境外反垄断应诉指导工作实践,梳理总结企业在境外可能遇到的反垄断问题及相关司法辖区的基本规定与程序,广泛调研企业对境外反垄断合规要求的认识,充分听取和回应企业诉求,使《指引》能够满足企业的基本需求,解决企业面临的迫切问题。

二是总结借鉴国内国际经验。全面了解研究多个司法辖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规指南(指引),同时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和执法实践,借鉴《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以及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等相关文件,使《指引》既能反映境外反垄断合规的基本要求,又能便于企业理解和参考。

三是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指引》涉及其他司法辖区相关制度的介绍,内容全面复杂。为确保《指引》内容的准确性和代表性,广泛征求并充分吸纳了各方意见建议。2020年9月,在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广泛征求政府部门、市场主体和专家学者等意见,多次召开专题论证会、企业座谈会充分研究讨论,确保《指引》能够凝聚共识、发挥实效。

三、《指引》的主要特点

一是强调指导服务。《指引》坚持以服务和指导企业为目标,为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提供一般性指引,同时不对企业创设任何权利、义务。《指引》体系完整,内容全面,从总体要求、合规管理制度、合规风险重点、合规风险的管理和防范等方面为企业建立境外反垄断合规制度和防范风险提供了制度框架和基本要求,尤其是在合规风险重点部分,概述了多个司法辖区对垄断行为的认定、反垄断调查及应对、企业的合法权利、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等内容,既有共性总结,也强调不同要求,为企业了解境外反垄断合规基本要求和应对反垄断调查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参考。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市场监管总局在指导中国企业应对境外反垄断风险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法律意识不强、基础知识了解不多、保障措施不足等问题。为提高企业对境外反垄断合规要求的认识,更好保障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市场监管总局在《指引》中介绍了多个司法辖区常见的垄断行为及判断方法,便于企业获得相关基础知识。同时,尽管《指引》内容着重于对其他司法辖区制度和实践的归纳梳理,但在用语上尽量与我国反垄断法律规范相衔接,争取使内容完整清晰、易于中国企业理解。

三是注重延续衔接。境外反垄断法律法规纷繁复杂,各司法辖区法律体系、用语以及合规要求等均存在一定不同,《指引》中关于境外反垄断法律法规的介绍多为原则性、概括性说明,同时在体系安排和用语上尽量便于中国企业理解和参考。企业应结合各司法辖区关于合规制度以及经营行为是否违反反垄断法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尤其是相关司法辖区的特别要求,有针对性地建设反垄断合规体系和开展合规工作,同时建议企业在具体适用时查询相关司法辖区反垄断法律法规的最新版本。

四、《指引》的主要内容

《指引》共分为五章27条,体例及章节安排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保持基本一致。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介绍指引的目的和依据、反垄断合规的重要意义、适用范围。

(二)境外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明确境外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机构、职责和合规承诺机制。

(三)境外反垄断合规风险重点。该部分是指引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内容:各司法辖区反垄断涉及的主要行为以及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的具体内容,境外反垄断调查方式,配合境外反垄断调查要求,企业在境外反垄断调查中的权利,境外反垄断诉讼,应对境外反垄断风险,可能适用的补救措施,反垄断法律责任等。

(四)境外反垄断合规风险管理。包括境外反垄断风险识别、反垄断风险评估,企业员工风险评级,境外反垄断合规报告、合规咨询、合规审核、合规培训等其他防范反垄断风险的具体措施。

(五)附则。主要对指引的效力进行说明。

《指引》的制定与出台,是开展竞争倡导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引导企业建立和加强境外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同时,也有利于企业更好地把握国际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国际竞争力。市场监管总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竞争倡导,持续为市场主体提供指导和服务,不断提升企业合规意识,促进企业和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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