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央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0-11-05 点击:668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令统一和政令畅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截至2009年12月底现行的部门规章共50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并商卫生部同意,决定废止《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等6件部门规章,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 序号 规 章 名 称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1 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7号 2002年10月8日 2 原国家安全监管局 2003年7月4日 3 原劳动部令第6号 1996年12月23日 4 原劳动部令第7号 1996年12月23日 5 原劳动部令第10号 1998年2月5日 6 原劳动部令第11号 1998年2月5日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
国家煤矿安监局令第5号
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员认证管理办法
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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