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20-04-26 点击:2016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国办发〔2019〕56号文件精神,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全国种业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省2020年现代种业各项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农办种〔2020〕1号)要求,我厅制定了《贵州省2020年种业发展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
贵州省2020年种业发展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国办发〔2019〕56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全国种业会议部署,统筹推进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工作,狠抓种质资源保护,夯实种业发展基础;狠抓品种管理,为特色产业发展提供品种支撑;净化种业市场,为农业产业服务;做好帮扶工作,助力脱贫攻坚。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加强种质资源保护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编制《贵州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
(二)加快推进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开展全省86个县(区、市)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征集工作。印发农作物普查与收集实施方案,查清粮食、蔬菜、果树、经济作物、牧草等作物种植历史、栽培制度、品种更替、社会经济和环境变化以及种质资源的种类、分布、多样性及其消长状况等基本情况,每县(区、市)征集作物种质资源20-30份。
(三)加强菌物种质资源保护。完成36个县的菌物资源普查和多样性分析,确定种类组成、主要类群分布、提出野生菌保护抚育规划布局,收集、分离、保存具有经济价值类群菌种,建立贵州省菌物种质资源库。
(四)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启动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尽快摸清资源家底,抢救性保护一批濒危珍稀种质资源。组织实施好从江香猪、长顺绿壳蛋鸡、三穗鸭、关岭猪和黔东花猪等5个地方畜禽品种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尽快成立贵州省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开展本省畜禽遗传资源鉴定评估和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的基础性工作。
二、持续推进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一)继续推进国家级良繁育种基地建设。继续推动国家级岑巩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和4个国家级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威宁县、长顺县、湄潭县、大方县)建设,进一步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支持。
(二)加快推进贵州南繁乐东基地建设。协调完成建设用地审批,推进公共实验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乐东基地田间设施建设,确保2020年底基地投入使用;制定《贵州南繁基地管理办法》,探索南繁管理服务机制。
(三)建设一批区域性特色品种良种繁育基地。围绕全省产业结构调整12大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建设天麻、半夏、黄精、太子参等中药材种子(种苗)生产基地,洒用高粱、百香果等特色经济作物种子(种苗)生产基地。积极推进畜禽核心育种场、原种场、扩繁场、种公畜站等建设。
三、加强品种管理
(一)加强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和引种备案工作。一是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品种试验、审定机制,进一步提高品种管理水平。区试参试品种全部实行实名制,试验田间考察专家负责制,实行第三方参加田间测产验收的互相监督机制,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制定《贵州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工作指南》,进一步规范贵州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申报、审核程序。
(二)继续推进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认定工作。一是继续做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工作,加大对非主要农作登记品种的市场监管,强化非主要农作物种子销售的备案管理。二是按照《贵州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相关要求,推进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工作,继续开展百香果、火龙果、八月瓜等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
(三)做好新品种的展示示范和跟踪评价工作。为加快农作物新品种的更新换代步伐,稳步推进主要农作物新品种的展示示范和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的展示及跟踪评价工作。
四、不断优化种业市场环境
(一)做好《贵州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宣贯工作。切实做好《贵州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一是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贵州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二是组织开展培训,宣讲、解读《贵州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三是贯彻落实《贵州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依据《条例》相关内容,全面加强种子管理工作,依法治种。
(二)做好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根据相关政策和文件要求,继续做好国家级和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工作。一是按要求及时组织我省种子企业积极申报两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遴选符合要求种子企业作为2020-2021年度救灾备荒种子承储企业。二是加强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监管,按照相关储备管理办法对承储企业进行不定期工作检查,主要包括种子储备品种和数量是否与合同书相符、所储备种子质量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储备资金专项财务检查等工作。
(三)强化种业市场监管。一是印发《2020年贵州省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二是组织开展春、夏、秋三季种子市场检查,春季以主要农作物为主,夏季以非主要农作物为主,重点检查种子标签、使用说明、品种审定、品种登记、品种权许可、经营档案和主体备案等,被抽查门店经营的品种抽样覆盖率达到30%以上,零售主体种子销售备案率达到100%;秋季以种子质量为重点,对种子经营门店、企业收获入库的种子进行质量抽检;组织开展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生产经营资质、无证生产、无证经营行为、违法生产转基因种子行为、生产经营档案和标签等,对省级发证企业监管覆盖面达到50%,被检查企业经营品种抽样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三是切实规范我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行为,加强“三证”查验,严厉打击种畜禽无证或侵权生产;开展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11个受检单位的40头种公猪常温精液进行质量检测,引导养殖场(户)科学选用畜禽良种,推动种畜禽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四)依法开展行政审批。一是继续做好农作物、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相关工作。加强对县级审批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指导,清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情况,摸清底数,加强监管,搞好服务。二是继续做好畜禽境外引种的行政审批工作。按照法定权限,做好以境外引进种初审和跨省引种审批为重点的涉及七大类行政管理事项,进一步优化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完善职责和权力清单。
(五)做好种业信息平台运转及行业统计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贵州省种子行业综合业务信息平台,做好信息平台的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二是做好春、夏、秋种子产供需分析和基础信息统计工作。出台进一步做好种子行业信息统计文件,指导基层做好种子产供需和基础信息统计工作,完成全省农作物种子产供需分析。三是继续做好种子市场价格数据监测。结合我省产业分布情况,合理布局市场监测点,力争完成10个信息点的备选工作,同时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强对种子市场价格监测点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五、抓好帮扶工作
(一)开展粮食安全和结构调整督查。按照“厅长包片处长包县”的要求,深入新浦新区、红花岗区、汇川区调研粮食安全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情况,督促指导当地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向纵深发展。
(二)做好产业扶贫帮扶工作。一是对口帮扶化作乡梯子岩村,制定化作乡梯子岩村脱贫攻坚帮扶可实施性实施方案,主要聚焦产业结构调整谋划替代产业,以及樱桃、葡萄提质增效,开展培训、管护等工作项目。二是做好威宁蔬菜新品种展示,推介一批优质、高产、适宜威宁县生产的蔬菜新品种,助力威宁县脱贫攻坚。
六、研究编制“十四五”规划
组织开展前期调研,编制《贵州省“十四五”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规划》、《贵州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十四五”规划》、《“十四五”现代种业发展规划》,编制《贵州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三年行动方案》、《贵州省水禽遗传改良计划》等。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种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农办发〔2020〕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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