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安全标准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和优秀个人奖的通报(食药监办科〔2017〕175号)

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更新时间:2017-12-20 点击:1176

发布单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7-12-1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食药监办科〔2017〕175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标准技能竞赛的通知》(食药监办科函〔2017〕164号)安排,今年3月以来,总局在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内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标准技能竞赛,并于11月中旬举行了技能竞赛个人总决赛。根据各省网上在线答题、自主开展活动及个人总决赛成绩排名等情况,评定出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优秀组织奖7个、黄韵等优秀个人奖20名(见附件)。现对获奖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各地总结经验,再接再厉,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提高各级监管人员对食品安全标准的理解和执行能力,大力推进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附件:2017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标准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和优秀个人奖名单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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