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食品动物用兽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食品动物用兽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 农业部兽医局 更新时间:2017-12-06 点击:1298

发布单位:农业部兽医局
发布日期: 2017-12-0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为加强兽用抗菌药物管理,切实规范养殖环节兽药使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全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7-2020年)》有关要求,农业部组织研究拟定了《食品动物用兽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食品动物用兽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征求意见稿)(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12月26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兽医局。

  联系电话:010-59192829;传真:010-59191652

  电子邮箱:syjyzyxc@agri.gov.cn;yzc2829@sin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农业部兽医局药政药械处 邮编100125

  附件:1.食品动物用兽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食品动物用兽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征求意见稿)

  农业部兽医局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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