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更新时间:2017-11-27 点击:1594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委机关各处室,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计生协,委直属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70号),我委对2016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委机关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70件。其中,51件继续保留,19件废止。现将《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1.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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