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继续保留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冀卫法制函〔2017〕6号)

来源: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更新时间:2017-11-27 点击:1594

发布单位: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发布日期: 2017-11-0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冀卫法制函〔2017〕6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委机关各处室,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计生协,委直属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70号),我委对2016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委机关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70件。其中,51件继续保留,19件废止。现将《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1.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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