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更新时间:2017-08-15 点击:1101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0部门联合签发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7〕23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各级质监部门要加大对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力度,落实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制度,妥善应对食品相关产品突发事件,确保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产品安全。
联系人:芦保华 联系电话:0311—67568103
详见附件。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