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更新时间:2017-02-03 点击:1688
为规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活动,加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17年2月28日之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传真电话:010-63600357,电子邮箱:liumy@cfda.gov.cn。
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一司(邮编100053)。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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