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更新时间:2016-01-04 点击:1100
为加强出口食品防护,有效应对非传统食品安全问题,质检总局制定了《出口食品全过程防护工作指南(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6年1月1日起试行。鼓励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将《出口食品全过程防护工作指南(试行)》及《食品防护计划及其应用指南 食品生产企业》(GB/T 27320)转化为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并实施食品防护计划。
附件:出口食品全过程防护工作指南(试行)
质检总局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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