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卫办监督函[2013]203号)

来源: 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 更新时间:2013-11-12 点击:990

发布单位:卫生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3-03-11
失效/废止日期: 2013-05-15
发布文号:卫办监督函[2013]203号
实施日期: 2013-03-11
状       态: 失效/废止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修订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5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

  传 真:010-52165424

  电子信箱:zqyj@cfsa.net.cn

  附件:

    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卫生部办公厅

  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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