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更新时间:2013-10-22 点击:1131
各试点省份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厅(局、委、办):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的重要批示要求,我部9月2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组织召开了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启动会,在19个省份的21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为进一步了解试点地区畜牧养殖情况、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监管能力建设情况,我部决定开展试点地区无害化处理相关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畜牧养殖情况。重点了解各试点县市养殖基本情况,包括生猪、牛、羊、家禽养殖数量、出栏情况,是否生猪调出大县等。
(二)无害化处理现状。重点了解试点地区无害化处理场数量、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品种及数量、无害化处理方式、规模养猪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落实情况等。
(三)监管能力建设情况。重点了解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单位性质、监管人员数量、监管设施设备等。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重点了解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监管难点、推进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及病害生猪无害化处理情况。
二、调查要求
(一)各试点省份要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工作,组织相关试点县(市、区)认真、据实填写调查问卷。
(二)各试点省份请填写“试点省份调查问卷”(见附件1)和“试点县(市、区)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各试点县(市、区)请填写“试点县(市、区)调查问卷”(见附件3),调查问卷电子稿可从我部网站和“中国动物卫生监督网”下载。
(三)各试点省份请于10月30日下班前将“试点省份调查问卷”、“试点县(市、区)情况汇总表”和本省各试点县市的“试点县(市、区)调查问卷”电子稿统一发送至shyjjdch@agri.gov.cn,将纸质“试点省份调查问卷”和“试点县(市、区)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传真至我部兽医局。
联 系 人:兽医局检疫监督处 冯梁
联系方式:010-59191430 59191855(传真)
附件:
1. 试点省份调查问卷
2. 试点县(市、区)情况汇总表
3. 试点县(市、区)调查问卷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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