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工作补充规定的通知(质检食监函[2008]73号)

更新时间:2013-02-05 点击:1014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
发布日期: 2008-05-0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质检食监函[2008]73号
实施日期: 2008-05-08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机构:

  为了进一步推进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局长令第80号)和工作需要,经我司研究,现决定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进行补充修订(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改与补充内容

  二〇〇八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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