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2-05 点击:10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机构:
为了进一步推进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局长令第80号)和工作需要,经我司研究,现决定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进行补充修订(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改与补充内容
二〇〇八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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