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辽宁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资格的公告(农业部公告第1866号)

更新时间:2013-02-04 点击:1055

发布单位:农业部
发布日期: 2012-11-3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农业部公告第1866号
实施日期: 2012-11-30
状       态: 现行
备       注:

  近期,辽宁省大连市普湾新区发生O型口蹄疫疫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号,2007年)及有关规定,辽宁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已不符合国家免疫无口蹄疫区标准,从即日起取消其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资格。

  特此公告。

  农业部

  201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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